中文版 English
新闻中心
      最新公告
      企业新闻
      业内动态
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: 威海新海丰物流有限公司 >> 新闻中心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0号
威海新海丰物流有限公司   作者:管理员

 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

   

 

 

2020  20

 

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(以下简称《税则注释》)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。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的缔约方,按照《公约》规定,中国海关应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最新《税则注释》的相关内容。

近期,世界海关组织对《税则注释》作了部分修订。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修订内容的翻译,现予以发布(具体内容详见附件)。

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31日起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附件:

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修订本

 

 

 

海关总署

202026

    

 

 

 

鲁ICP备202101611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