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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对伊朗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
威海新海丰物流有限公司   作者:海关总署
  因从进口自伊朗1批次冻南美白虾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,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,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伊朗水产品生产企业Hossein Bahrampour Seafood Products(注册编号为7020)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5月14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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